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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
2011-10-15 21:48  

淄博师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度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2、负责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教育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3、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负责聘请校内外专家通过报告、讲座、咨询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4、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媒介,构建方便快捷的网络沟通模式和信息平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5、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与研讨,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

6、负责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咨询)人员和各班心理保健委员的日常培训,整合全校心理健康资源,指导、协助各系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创建与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并不断提升其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8、负责建设和管理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的场地、设备及资料。负责创建并维护好心理健康教育网站。

9、认真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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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037  邮编:2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