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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室值班人员须知
2011-11-02 10:25

1、心理辅导教师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咨询室电脑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与他用,否则后果自负。

3、咨询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咨询室保持安静,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5、遵循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严格保密原则。

6、心理协会学生进入咨询室值班须有值班教师许可,进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咨询师设施,不得翻阅任何涉及个人的资料和查阅他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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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3-3821037  邮编:255130